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5年工业气体制冷剂框架协议工业气体制冷剂招标公告

2025-0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油气分公司2025年工业气体制冷剂框架协议工业气体制冷剂,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业气体制冷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华北油气分公司2025年工业气体制冷剂框架协议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工业气体异丁烷99.5%/液态散装

80.000

2

工业气体丙烷99.95%/液态散装

80.000

3

工业气体乙烯99.9%/液态散装

8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化工品投标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如期供货,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或延期供货,否则自愿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违约情况接受处罚。(3)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4)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有效期应覆盖标的物框架协议执行期),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5)投标商须承诺标的物送达现场卸车之前(含公路及工区内部道路)的安全环保责任归投标商负责;在卸车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由于投标商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责任由投标商负责。(6)本批次标的物为我公司大型设备试车所需物资,投标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产品质保承诺:所供应物资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每批次标的物出厂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问题,全部责任由投标商承担。(7)投标人须提供标书售卖截止日前三年内丙烷或者异丁烷或者乙烯或者液态散装气体的销售发票至少1张(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8)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诉讼及仲裁情况明细表,未提供的否决。(9)投标人投标被授权人需为投标人职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记录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6月7日9时0分至2025年6月12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8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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