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尾气焚烧设备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06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受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尾气焚烧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范围:计划租赁尾气焚烧设备1套,确保VOCs尾气达标排放,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

服务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期:租赁时间为最低42天起租(不满42天按42天计算),开始日期以供应商将油气焚烧装置运抵采购人现场且经供应商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结束日期以采购人停用油气焚烧装置为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无。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VOCs尾气焚烧设备租赁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

其他: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2.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

2.6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文件获取:2025年0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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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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