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31个经营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7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31个经营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述:为保障三亚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业务库、离行自助银行等联网110报警服务正常,需继续采购联网110报警服务。合同期限一年,预算11.448万元。

四、招标内容:采购31个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场所110联网报警服务。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44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报警系统应与110接警中心有效连接,并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7.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评标阶段,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查询)。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5年06月07日至 2025 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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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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