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粮食收储仓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6-07
一、招标条件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粮食收储仓房建设项目已经由备案证号:240522161565290000007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新辉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粮食收储仓房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
    2.工程规模:建设5栋单仓仓容为5000吨标准平房仓,总仓容2.5万吨,完成配套附属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92525052700476001001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粮食收储仓房建设项目(EPC)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18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其它要求:(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30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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