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初字(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总投资24962.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价21012.06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及改造D800-D2000雨水管道13044.1米、污水管道15144.1米及配套设施等,新建提升泵站2座,新增雨算752个,涵洞2处,新建雨水泵站2座,更换两个泵站的排涝设备,建设排水防涝智慧平台。建设地点:广平县城区。2.1.2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570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止。2.1.3其他:①质量标准:合格。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50.039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
3.1.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7 08:30至2025-06-27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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