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初字(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 新建及改造D800-D2000雨水管道13044.1米、污水管道15144.1米及配套设施等,新建提升泵站2座,新增雨箅752个,涵洞2处,新建雨水泵站2座,更换两个泵站的排涝设备,建设排水防涝智慧平台 ,建设地点: 广平县城区 。2.1.2计划工期: 570日历天。 2.1.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5)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及期限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7 08:30至2025-06-12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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