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二期第二阶段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EPC+O招标公告
2025-06-07本招标项目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二期第二阶段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二期第二阶段项目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110-445100-04-01-488969),项目业主为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统筹优先在省政府帮扶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潮安区政府、湘桥区政府按各自区域实施工程量及管网运维成本承担资金。招标人为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湘桥区(韩江以西)、潮安区枫溪镇、古巷镇、凤塘镇、登塘镇、浮洋镇及龙湖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DN200~DN1000(含开挖的路面修复工程),管长约741.701km;入户雨污分流改造约2.1万栋;对现状排水管涵进行检测和清淤修复,长度暂估185km;对现状31条排沟开展清淤整治等。以上施工内容暂定,最终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经批复的概算总投资为18309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54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116万元;基本预备费6261万元,建设用地费835万元,利息2092万元。
2.3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为158918.30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1790.66万元(其中含水质检测费(辅助设计):316.84万元),工程建设费154795万元;管网运营维护服务费(含泵站维护费)总价2332.64万元(管网运营维护服务费(含泵站维护费)单价31.45元/米·年,暂按741.701公里计算)。
2.4工期及运营服务期:总工期为425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65个日历天;运营服务期为1年,运营服务期自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算,运营起始日具体见本项目总合同、委托运营合同相关约定。
2.5招标内容:
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水质检测(辅助设计)、管线迁改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阶段专家论证、设计协调服务及配合专家评审等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②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场地准备、包安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包中标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资、包招标人所负责的报批报建配合服务,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期间对本项目建设的管网、泵站等设施进行试运行工作;
③运营服务:负责运营范围为“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程(潮州段)二期第二阶段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EPC+O)”的建设内容,具体为:湘桥区(韩江以西)、潮安区枫溪镇、古巷镇、凤塘镇、登塘镇、浮洋镇及龙湖镇的市政污水管道共计约741.701km,主要有:①管网巡查、②管网维护、③管网抢修、④泵站(泵井)运行和设备维护、⑤信息化管理(如招标人已建立排水信息管理系统)、⑥牵头施工单位完成缺陷责任期内试运行工作。最终运营范围以经审查的竣工图以及运营起始日前双方确认的并最终实际移交给中标人的项目设施设备为准。
2.6整治目标:
①河道水质目标:
西山溪控制断面水质达到IV类,老西溪、河浦溪、万亩沟、三利溪、七枞松沟、社道沟、低排溪水质消除劣V 类,黄西溪、凤水一排渠、马厝湖干渠、连鱼支渠支流控制断面水质在现状基本消黑的基础上有所改善。
猫鼠涵、孚中沟、锡岗大排沟、二大排渠、胶塘沟、油溪、湘桥东埔村东侧池塘、社道沟上游明沟段(北站二路以东)、大阳沟、林兜排渠10条河涌消除黑臭,力争基本消除全流域黑臭水体。
②污水系统目标:
枫江流域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厂BOD5 加权进水浓度以第一阶段预测值为基准提高5~14mg/L,其中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维持2024 年运行状态及进水采样方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力争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 浓度达到100mg/L(或以上),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BOD5进水浓度分别提升至55mg/L和45mg/L。
2.7前期服务机构: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注:已随招标公告公开前期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的成果文件的,上述前期服务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相关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和条件(2)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含分支机构)及相关证书;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委托运营合同所需的运营管理技术能力。(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需明确联合体中负责运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承担同一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大于一家的,需明确承担同一任务的主要协调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过程中对联合体内部的组织管理、统筹联合体成员对外沟通(包括统筹联合体成员配合招标人办理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各项报批工作;统筹联合体成员配合招标人项目前期、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其他报批手续,按审批机构格式要求提供各项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及电子文件等),经招标人同意,有权组织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设计进行优化,在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工程建设管理的权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7日09时3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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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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