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连金海大酒店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大连金海大酒店综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大连金海大酒店综合改造项目(编号:gkzb2025060600022)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
大连金海大酒店综合改造项目大连金海大酒店综合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1

项目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2】月【9】日,工期【152】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655号。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工程质量符合满足国标、图纸、图集及验收规范,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封面页、审计报告正文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页),若最近一年未完成财务审计,可提供再前一年的财务审计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网站(https://www.plap.mil.cn)列入暂停名单及失信名单。(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后)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处所写较大数额是指1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7  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  投标人未被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慎用名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  本项目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0.1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1)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2)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和生产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10.2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已竣工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款支付(其中一次即可)发票存根复印件(项目经理业绩合同要求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2、同类项目是指“公共建筑类装修改造(非新建项目)项目业绩,业绩合同额为不低于2800万元”。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6-06 18:00:00起至2025-06-13 18: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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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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