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芜湖工务段段史陈列室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工务段段史陈列室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工务段以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东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段机关新大楼一楼利用120平方米场地用于段史陈列室基础装饰、电气安装、展厅展览、老物件陈列等,另含有陈列室外墙45平方米企业文化理念展示墙设计制作安装。

2.3 计划工期: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9月30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06月01日至今具有铁路内基层站段建设段史馆、陈列馆等展馆或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1)资质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证明材料:①建造师注册证书。

2)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设计负责人要求:/;

(3)施工负责人要求:

1)资质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证明材料:①建造师注册证书。

2)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驻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单独配备。

3.5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2年度和2023年度或2023年度和2024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2中第(1)条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企业资质要求3.2(2)条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9)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0日。

4.2 招标文件费用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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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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