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工务段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6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电子显示屏 |
台 |
1 |
合同签定后20日内 |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 |
需报主要设备清单,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1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报价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物资。允许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报名参与,代理商须提供相关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代理文件。
3.2质量保证能力:
①除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外,其他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
②本项目中列入国家、行业、产品认证或技术审查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认证或技术审查等资料复印件;相关出厂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第三方检定报告。
③投标产品在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无用户不良反应记录,售后服务良好。
3.3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四.报价方式
4.1 公告时间:2025年6月6日16:00至2025年6月11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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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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