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1海岳后街街区物资采购及运营管理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071.1 采购项目名称:1741海岳后街街区物资采购及运营管理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3 管理方:雄安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4 (登录后查看)
1.5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商业项目位于雄安体育中心,占地面积约4900㎡,主要位于体育场与游泳馆中间路面,本次计划采购该项目所需物资和运营服务。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房、移动商铺、舞台设备、防护地垫、户外投影设备、美陈装置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保修等,同时负责该街区2025年度运营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之内开始供货安装,运营期暂定为自街区具备运营条件后至2025年10月30日止,具体以管理方要求为准。
2.5 服务地点:雄安体育中心。
2.6 质量标准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和河北省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等,以及雄安新区管委会及其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等,并满足采购人需要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至少满足以下①②业绩之一:
①近五年内(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活动策划及执行合同业绩(服务内容应包含活动物料供应);
②近五年内(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商业街区(或主题市集)运营管理业绩(服务内容应包含运营物料供应)。
(4)信誉要求:1)被雄安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5)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 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8)上述第3)、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毕业时间开始计算)。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个标段。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 06 月 07 日 23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06 月 13 日 08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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