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财务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6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

3、近3年须有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方式是总分机构模式的企业提供“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退税的成功项目经验。

4、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退税闭环管理的业绩证明

5、能提供经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查验核实后的“稳就业”重点人员证明清单。                                     

6、承诺提供内蒙古范围内的线下退税服务。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业务外包“黑名单”。                                                                     

10、投标人没有在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6 月 7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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