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公职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项目编号:[350
项目名称:霞浦县公职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包1(公职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8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3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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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83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自投保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保险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②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以分支机构身份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该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及其所属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供应商或其所属总公司属于同一商业保险集团公司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06至 2025-06-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8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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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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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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