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站哈业胡同站站区暖气系统大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07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委托,  现就哈业胡同站站区暖气系统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房屋大修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8、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证明材料。

9、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10、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不少于三项铁路临近营业线项目业绩并提供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工程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施工企业账号。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6月7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6 月 11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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