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龙口人居项目、龙口LNG项目、龙口渤海佳苑项目(钢材)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8
1.采购条件

采购人1为:中铁十九局集团龙口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人2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龙口(LNG)电力工程项目部、采购人3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烟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集采条件,根据我单位物资管理规定要求,现对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采购人1项目概况:龙口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下丁家镇院内,周边交通便利。龙口市公安局下丁家派出所建设项目位于龙口市下丁家镇卫生院以南,下丁家镇政府以北,丁贸街以西。总建筑面积2124.8m²,业务技术用房一基底面积575m²,地上3层、局部4层,结构形式为装配式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高度14.7m;地下消防水池基底面积101.4m²,地下1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建筑高度2.5m。

采购人2项目概况: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配套电力管线工程勘察+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位于山东省龙口市西部区域,项目总投资15.26亿元;本项目总体工程概况:包含北马站—中石化LNG站、观岛站—中石化LNG站、观岛站—中石化LNG站电厂温排水取水泵站共3段电力管线线路25.5km。

采购人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龙口市龙港街道曲庄村,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SG-1标段先行启动的子项目5号地块安置房建设及配套工程(含周边道路)施工,按照南北界限划分施工区域,具体划分界限以5号地块工程施工总平面图确定的施工界限为准,我方负责南部地块(6#、7#、8#、9#、10#楼及配套工程)施工。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2.2.2采购方式:公开竞谈采购。

3.报价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及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报价产品年产量不低于300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同时须具备在较长账期内垫付大额资金保障供货的能力,且能够接受电汇、E信通、银信、承兑汇票、云信或其他票据方式支付,并承担贴息费用等相关财务手续费用;

(4)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报价人近两年(2023年至今)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壹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报价单位无需提供。

(6)履约信用: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报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报价,若在评审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报价价格低,报价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同时上报股份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售卖: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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