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移动办公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移动办公设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ZSJC

2.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移动办公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4.5万元;

4.最高控制价:移动工作站:1.5万/台;移动平板0.6万/台

5.交货期:

(1)乙方中标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起至多15个日历天内到货。

(2)到货后,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起至多5个日历天内完货物的安装调试。

6.质保期:自移动办公设备送达到可运行使用状态,正式验收之日起,移动工作站至少2年为质保期,移动平板至少1年为质保期;

7.交货地点: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及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财务报表(供应商2024年新成立的,需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官网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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