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浦镇临水临河区域隐患点位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项目名称:月浦镇临水临河区域隐患点位整治项目
预算编号: 1325-W1040176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81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81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800023.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月浦镇临水临河区域隐患点位整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1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下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我中心联合区交通委(宝交委)、交警五大队、镇安全办多次开展专项排查。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重点隐患点位整改任务的通知,决定实施月浦镇临水临河区域隐患点位整治项目。主要内容加装标准化护栏、防撞墩、红白杆等物理防护设施,完善警示标识、夜间反光装置及照明等工程。(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资金:381.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包1-380.0023万元(超出此价为废标)。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是否有在建项目以开标当日或开标前三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内容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
7、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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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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