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邢州大道)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9
河北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邢州大道)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邢州大道)监理工程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3〕7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渚泽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渚泽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0856.197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0357.44万元, 建设规模:邢州大道东延(润德路-昌平路)位于邢台市任泽区西部,西起规划润德路,东至现状昌平路,雨污管网等配套设施及路面恢复;建设地点:位于大屯乡大北西村村北、建设路东侧,建设路以东、工业二街以北及邢州大道,(邢州大道东延)(南西村-昌平路)。
2.2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 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3.2.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2.4 其他:/。□3.3 自 / 年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 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 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 规模);3.7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3.7.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7.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3.10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本项 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①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不少于2人②监理员不少于 4 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9 00:00至2025-06-14 23:59(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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