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N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1,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2(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N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0

1,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N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N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N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供应商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且能力附表中有水、土壤、环境空气监测类别。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检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社保缴纳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11).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3).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关于榆林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N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供应商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且能力附表中有水、土壤、环境空气监测类别。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检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社保缴纳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11).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3).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