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三模遥控器试点整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81.1项目概况:采购三模遥控器整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1 |
三模遥控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含税24万元 |
(1)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技术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成交人数量:1名,份额100%。
(4)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5)免费保修期:每批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7)框架协议下单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经18个月或采购人根据有效订单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合计已达到协议预估总金额之日为止,以先达条件为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12389.38元人民币/不含税总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样品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以往生产的与本项目功能相同的遥控器产品(相同功能指同时具备红外、蓝牙、星闪三种功能,已投放市场的成熟产品),采购人将进行现场功能检测,检测方法详见附件5。
注:须提供样品,数量1-2个,样品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华容楼3楼杨雨青收19951951667。样品寄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合理预估快递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2.1.8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1.7所提供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时限为自2022年5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要求为业绩份数不少于1份。
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销售订单、供销合同等。
扫描件要求如下:提供关键页(至少须包括服务内容、签订日期、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框架协议)签订为准。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在不影响评审的情况下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须可体现提供的业绩为2.1.7中产品的业绩,形式不限。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0时0分至2025年6月12日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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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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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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