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2024年-2025年微泡修井液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6本招标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以西南司招申(2024)字第798号(天然气研究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2025年-2026年微泡修井技术服务。
2.2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在开展工作时需要对低压易漏复杂地层进行修井作业,拟招标能提供密度可调、漏失量小、携砂能力强、返排率高、地层伤害小的微泡修井液的承包商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
2.3招标范围:针对微泡修井液施工需要,为招标人提供现场施工技术服务,包括微泡修井药剂、现场药剂装卸搬运、液体配制、液体质量控制与检测、液体现场加注、效果监测、施工井总结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1)室内评选出适用于微泡修井液用起泡剂、稳泡剂、增黏剂等添加剂,编制现场实施方案;含水样分析、水质矿化度分析、密度、黏度、漏失量、携砂能力、返排率、地层伤害等室内评价实验。
(2)按实施方案提供现场用微泡修井液添加剂、配液设备等;
(3)作业现场进行配液设备调试、添加剂运输、装卸等技术服务;
(4)按实施方案进行现场微泡修井液配制、现场效果跟踪、适时调整等施工技术服务;
(5)开展施工效果后评价,编制现场总结报告。
本项目技术服务范围主要适用于低压易漏失复杂地层修井作业。
项目估算金额:1710万元(¨含税þ不含税,税率暂定6%。)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川渝地区,以具体实施的项目为准(招标人另行通知)。
2.6技术服务内容与要求:微泡修井液密度(20℃±5℃):0.8~1.0g/cm3;表观粘度:10~40mPa·s。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1月以后由具有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所有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第五章。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报价方式:取费系数下浮。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含6%增值税)为:
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价控制价(元/方) |
1 |
微泡修井液技术服务 |
1550 |
投标报价为:此次服务包含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材料、企业管理费、运输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社会保险费、税费、合理利润及其他费用等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
投标报价中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取费系数下浮,投标人以上表招标控制单价作为报价基础,以整体取费系数下浮的形式进行报价。下浮比例可保留两位小数,超过两位小数将被否决。(例:2%,2.1%,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上浮比例报价,以及下浮比例为0的报价,若下浮比例为0,投标将被否决。
2.8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8.1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4名为中标候选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推荐排名前4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4家,推荐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推荐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尚具备竞争性的,推荐排名第1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若中标人为3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较大工作量,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工作量为5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为30%,分配第三名中标人工作量为20%;
若中标人为2家,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获得较大工作量,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工作量为6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为40%;
若中标人为1家,第一名中标人分配全部工作量。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
具有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或石油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1人,提供人员学历证明和劳动合同。
*5.机具设备要求:
☑有要求,具体要求:与本项目相关配液设备1套。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或租赁协议、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设备原值发票)、设备实拍照片。
*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油气水井增产措施液体技术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于2025年6月19日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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