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渭滨区石坝河、瓦峪河流域整治清淤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渭滨区石坝河、瓦峪河流域整治清淤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石坝河、瓦峪河流域整治清淤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05,566.4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疏浚工程施工 渭滨区石坝河、瓦峪河流域整治清淤工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0 2,605,566.4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石坝河、瓦峪河流域整治清淤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 ;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 ;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  企 业 请 自 行  完 善 相 关 信 息 ;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石坝河、瓦峪河流域整治清淤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
8)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并提供查询截图,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9)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1)专业技术承诺: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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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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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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