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铁路物流中心碾子山站轨道衡增加侧偏功能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6(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本企业一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经国家审计机关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下半年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及养老金缴纳证明,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既有轨道衡增加测偏功能后新型号超偏载检测自动轨道衡的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同时提供以往该型号超偏载检测自动轨道衡的检定合格证和偏载检测功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二、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6日10:00至2025年6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A01包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年7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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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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