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站轨道衡增加测偏功能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25-06-061.投标人(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既有轨道衡增加测偏功能后新型号超偏载检测自动轨道衡的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并提供以往该型号超偏载检测自动轨道衡的检定合格证和偏载检测功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投标方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7.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8. 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二、谈判采购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06日10:00至2025年06月11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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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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