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启动区及第五组团临时排涝工程维护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8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启动区及第五组团临时排涝工程维护服务

1.2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范围包括(1)2024年启动区临时排涝项目:11#排涝通道、EA4路南侧排涝通道及LE5排涝通道;(2)雄安新区起步区五组团临时排涝项目:启动区东侧排涝通道,15#水系、16#水系、17#水系临时排涝通道部分;(3)其他区域临时排涝工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水位监测、值守巡查、维修养护、防汛备勤、应急抢险等,保证排涝通道畅通,确保排涝安全。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18个月)。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进场提供服务,如乙方进场服务之日与服务起始日不一致的,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进场服务之日算起,服务期限届满之日相应调整。

(2)若服务合同未结束,但甲方未获得后续委托运营的委托运营权或发生其他不可控因素,本合同立即终止,相关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双方承诺不因此事项追究对方的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2.5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③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谈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标段提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8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19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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