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一号站、AT1站预分水及腐蚀治理及TP-7片区集输站处理能力提升工程200方净化水罐招标公告

2025-06-0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塔河油田一号站、AT1站预分水及腐蚀治理及TP-7片区集输站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200 方净化水罐 1.000
2 200 方玻璃钢注水罐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产品交付和安装调试阶段,根据用户要求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处理相关问题并指导安装单位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服务时间、地点根据用户要求而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售后服务做到24小时内响应,必要时,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同时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4)投标人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包含危险化学品罐体)且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提供2020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供货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1份及以上玻璃钢容器、玻璃钢弧形板、玻璃钢板、玻璃钢油罐或玻璃钢罐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9日9时30分 至 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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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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