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咸丰县高乐山基地单元烟农专业合作社2025年烤房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6
项目名称:咸丰县高乐山基地单元烟农专业合作社2025年烤房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5571.33元

最高限价:355571.33元(此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咸丰县高乐山基地单元烟农专业合作社2025年烤房维修项目;工程包括瓦屋面、烤房烟架、烤房烟囱、大门、钢屋架、水电等维修更换等工程(具体事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证书),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谈判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时  间:2025年6月7日-2024年6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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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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