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厂路兴华商业街国防动员纳凉服务站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71、项目编号:DH2
2、项目名称:纱厂路兴华商业街国防动员纳凉服务站建设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包 |
纱厂路兴华商业街国防动员纳凉服务站建设项目(二次) |
80000.00 |
80000.00 |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纱厂路兴华商业街国防动员纳凉服务站建设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3采购范围:本项目谈判文件、图纸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7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6、工期:7日历天。
7、缺陷责任期:12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6月08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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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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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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