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心肺复苏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4.预算金额:198000元
5.最高限价:198000元
6.采购需求:1套心肺复苏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质保期:5年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12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12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医疗设备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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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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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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