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信阳监狱2025年度化验试剂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5-0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ZHX

2、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监狱2025年度化验试剂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9800.00元

序号

标 段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ZZHXXY-2025-0015-1

河南省信阳监狱2025年度化验试剂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119800.00元

1198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河南省信阳监狱2025年度化验试剂及医疗耗材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供货期限:1年(按用药计划分批交货)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5.4、质保期:乙方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对有效期另有规定的除外),自配送该产品到甲方之日起生产日期至保质期满不得超过 1/3 时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 2025年6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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