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科技馆广场路面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HLY;

2、项目名称:洛阳市科技馆广场路面维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457104.68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阳市科技馆广场路面维护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破除旧地砖和地基,重新整理地基后铺沥青地面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建设地点:洛阳市科学技术馆;

(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7)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注: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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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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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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