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2025-06-06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2307-410105-04-01-514440,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龙门路)南、香山路(洛阳路)西。
2.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为37594.20㎡,总建筑面积为208448.64㎡;
2.3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参与设计策划、设计方案测算、施工方案测算、招标、施工和竣工结算、项目后评估等阶段。
2.4服务周期: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全部结算、过程审计及项目后评估工作为止。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提供成果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16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至少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在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更换,如发生人员更换,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须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定);
3.5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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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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