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平市丹河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6-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平市丹河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M14),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高行审字[2025]176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高平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高平市丹河流域水环境建设监测感知体系和监控预警与风险防控平台。建设规模及内容为:

(1)流域水环境监测感知体系:新建3套地表水环境监测微站、3个雷达流量监测站点、16套智能视频监控系统、2套地表水生态监测站,2套智能水质指纹预警溯源仪。

(2)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与风险防控平台:流域水环境数字化支撑体系(含“三水统筹”主题库、水生态环境一张图)、水环境监控预警与风险防控应用平台(流域水环境污染预警分析系统、流域水环境污染追踪溯源系统、汛期污染强度分析系统、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流域污染源综合管理系统、入河排污口综合管理系统、饮用水源地综合管理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流域水环境应急处置调度系统、移动应用)。总投资额:1833.7万元。

2.1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运维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3 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现行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2.5 建设地点:高平市丹河流域范围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力、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9日09时25分至2025年6月14日09时25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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