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92、(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湖苏州辖区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本项目清淤规模约1143.96万立方米。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3)服务期:18个月。
4、本次服务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
SDJ.CL2025-13-6、E3205010304043312005004 |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 |
150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环境类检测CMA认证,且能力表中涵盖环境空气、噪声、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的检测能力 |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及以上且本单位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及以上且本单位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具有环境类检测CMA认证的社会检测机构,且能力表中涵盖环境空气、噪声、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的检测能力。
6.2、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
6.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需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其他:投标人具有环境类检测CMA认证,且能力表中涵盖环境空气、噪声、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的检测能力。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00:00至2025年06月16日23:59;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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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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