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9
1、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的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已经由苏数据项建【2025】5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湖苏州辖区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本项目清淤规模约1143.96万立方米。水土保持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11.6万元。

(3)服务期:18个月。

4、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SDJ.CL2025-13-7、E3205010304043312005003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

111.6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具有水利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专业),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总监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选派总监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个人(提供网上截图);

(6)拟派总监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总监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及以上且本单位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7)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及以上且本单位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类似业绩:/

(10)总监无在建要求: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拟任总监无在建工程,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且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⑥要求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无在建承诺书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拟任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00:00至2025年06月16日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