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封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新曹路(东信公馆宏达大道)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09
开封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新曹路
(东信公馆-宏达大道)污水管网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新曹路(东信公馆-宏达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已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顺发改【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410203-04-01-267957,招标人为开封市建东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封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新曹路(东信公馆-宏达大道)污水管网工程
2.项目编号:hnrx-20
3.建设地点:开封市顺河区新曹路
4.项目概况:新曹路(东信公馆-宏达大道)位于开封市城东片区,道路呈东西走向,本工程西起东信公馆,东至宏达大道,全长1740米,污水管道排放方式为:沿道路敷设DN500污水管道排入东昌路 现状污水DN800主干管。
5.总投资额:人民币8155435.50元
6.招标范围: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及服务;
7.质量监控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二标段:开封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新曹路(东信公馆-宏达大道)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 拟派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连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网页截图),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页版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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