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废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供应商入围-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招标公告
2025-06-092025年~2026年废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供应商入围-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招标的招标人为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根据相关管理要求,上海燃气有限公司拟开展废旧机动车回收服务采招工作,本次采取以公开招标的形式产生《上海燃气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供应商(含拆解)目录》,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服务供应商的目录单位数量为2家。
本次目录招标涉及的废旧机动车回收服务范围包括公务车辆、工程特种车辆等5类,具体回收处置范围如下: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辆清单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公务车辆 |
轿车、SUV、商务车、客车等 |
2 |
工程车辆 |
工程抢险车、工程施工车等 |
3 |
货车 |
|
4 |
摩托车 |
|
5 |
起重车 |
2.2 供应商目录的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3 补充说明:后续根据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及系统单位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置业务实际,在入围的目录内进行采招,确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供应商及回收价格。
2.4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下属的六家销售公司(即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的合同关联方,由招标人与入围目录内最终确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供应商统一签订合同。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应具备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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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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