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泥(主体工程用)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补充入围)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6-09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泥(主体工程用)供应商框 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补充入围)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泥(主体工程用)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 目(二次补充入围),招标人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水泥(主体工程用)(暂定数量1871669吨),包括货物的原材料、储存、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2.2 质量要求: 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硅酸盐水泥熟料》(GB/T 21372-2024)等现行国家标准及项目使用要求 。
2.3 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起至2026年2月28日。
2.4 入围候选人数量:1-17 家,合格候选人不足 1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 对入围候选人的供货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谈判、竞价等方式在入围候选人 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品牌的销售 公司或经销商。
若为生产商,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需包含水泥和熟料),并具有与本招标 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销售公司,应为生厂商的直属销售公司(或生产商和销售公司同属一个母公司),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股权关系为准。提供生产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需包 含水泥和熟料)。
生厂商和其品牌的销售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授权生产商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产品需包含水泥和熟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 行资信证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 gov.cn/)并可查验;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上年度 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截至投标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3 项累计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若 为分批次供货,应至少提供两个不同日期的发票)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 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 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 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近12个月任一一个月的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 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 近一个月是指公告开始时间往前推一个月至开标日。]内投标人
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以下载时间为准)。
3.5.2 拟供材料应提供近一年内(或在有效期内)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入围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 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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