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氨废液排放场周边污染物自行监测及排放场内进出水质监测项目竞价比选公告
2025-06-061.1编号:ZYHG-QJ-ZB-2025-89
1.2 竞价比选内容:
1.2.1编制蒸氨废液排放场周边大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监测方案,方案应包括工作概况、监测项目、监测时间和频次、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等情况、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以及布点图等附件。编制单位需确保监测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协助委托方在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备案。
1.2.2对废液排放场进出废液、3号库上清液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1.2.3污染物自行监测:监测因子及频次按照《海西州工业企业废水晾晒蒸发排放场周边环境专项监测工作方案》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蒸发塘环境管理的通知》,需满足环保部门要求。
(1)大气:满足环保部门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土壤:满足环保部门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地下水:满足环保部门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废液排放场进出废液、3号库废液上清液水质监测,每季度一次。按环保部门要求的监测因子及频次监测,满足环保部门要求。
1.2.4出具监测报告、原始记录、质量控制记录、采样时间和频次、采样时长和所用的仪器设备等,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1.2.5监测结果满足环保部门网站公布的项目要求。
1.2.6监测依据:所属行业涉及的污染物类型及已执行的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海西州工业企业废水晾晒蒸发排放场周边环境专项监测工作方案》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蒸发塘环境管理的通知》。
1.2.7项目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1.3 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需编制监测方案的,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天内完成监测方案编制并完成专家评审后提交委托方,协助委托方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1.4地点: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蒸氨废液排放场,距德令哈市区约38公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备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投标单位需在青海省监测协会名录内或投标单位需取得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相关文件(提供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1项(业绩表、合同),提供具有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如是联合体,投标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2.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报价资格。
2.6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
3 竞价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2日前……获取竞价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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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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