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盾构油品(液压油、齿轮油)框架协议采购谈判公告
2025-06-09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现注册地在陕西省西安市。是中铁七局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1000万元。现具有公
路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铁路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三级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铁路计量资质和测绘乙级资质。公司在1997年通过了质量认证,2003年融入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近十年来,公司狠抓管理,迅猛发展,独立完成了一大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铁路、公路、市政、房建、水利水电、隧道、桥
梁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公司在建筑施工行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工程合同履约率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截至2019年底,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15项,荣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49项。2014年、
201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4年均进入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三级综合施工企业20强。
2.谈判内容及结果运用
2.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谈判,是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达到强强联合和长久合作,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价人供应商参与谈判参与本次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公司与之签订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物资有以下几类:
(1) 液压油(用于盾构机掘进)
(2) 齿轮油(用于盾构机掘进)
2.3框架协议有效期(有效期两年)内,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采购该类物资时直接与框架协议供应商进行合作,我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本区域内入围的框架供应商自行比价格、比供应、比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价格作为采购价格上限。有效期即将到期时公司将根据执行情况继续延期或重新组织采购。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竞争性谈判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者具有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者投标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2025年间供应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一份(以合同为准),以证明供应商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与经验。
3.6品牌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壳牌或者美孚任意一种,如果投标人提供了美孚或者壳牌以外其他品牌的产品,其投标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3.7竞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两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 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不接受代理商和生产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价;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价人于2025年6月17日9:00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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