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湖北省襄阳市中电建枣阳200MW光伏发电项目制氢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受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中电建(枣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湖北省襄阳市中电建枣阳200MW光伏发电项目制氢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20%及银行贷款80%,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湖北省襄阳市中电建枣阳200MW光伏发电项目制氢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按照光伏+电解水制氢项目一体化开发模式,200MW光伏发电项目、4200Nm3/h电解水制氢项目。
本项目电解水制氢项目建设规模4200Nm3/h,拟选配具有国际先进水平1000Nm3/h电解水制氢设备和200Nm3/h的PEM制氢设备,拟选场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城南化工工业园区内,通过消纳谷电,进行电解水制氢,所产氢气通过管道输送至工业园内用氢企业,多余氢气采用槽车运输至襄阳市其他用氢企业。制氢电源采用厂址附近化工园区配套10kV电源。5套电解槽系统可以根据需要交替运行。电源系统、压缩机、氧气纯化及压缩等装置待氢气消纳达到预期后再扩建。
3.招标范围
包件1:1000Nm3/h碱性+200Nm3/hPEM混合槽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制氢系统、充装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化水系统、其他设备所需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验收(含档案验收)、现场调试及现场指导安装、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以及配套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书);满足全厂系统高效及自动运行的一体化调控平台;风光电源出力模拟器。
包件2:3*1000Nm3/h常规碱性槽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制氢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其他设备所需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验收(含档案验收)、现场调试及现场指导安装、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以及配套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仪表等不管在合同中写明的或未写明的,只要是系统的安全需要或出氢质量需要的,均属投标人供货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提供。(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4.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具体发货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
项目指定位置现场交货(车板交货)。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氢设备制造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或ISO14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电解槽必须为自有品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包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碱性电解槽和PEM电解槽生产制造商能力(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声明、同时提供单台为1000Nm3/h及以上碱性电解槽与200Nm3/h及以上PEM电解槽第三方测试报告);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须至少有单台1000Nm³/h及以上碱液电解水制氢设备投运业绩不少于1项,同时合同业绩不少于10套,同时单台200Nm3/h及以上PEM电解水制氢设备投运或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
包件2:投标人须为碱性电解槽的生产制造商(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声明、单台为1000Nm3/h或以上碱性电解槽第三方测试报告);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单台1000Nm³/h及以上碱液电解水制氢设备投运业绩不少于1项(投产运行3个月以上、并累计稳定运行≥500小时),同时合同业绩不少于10套;具有1套以上本包件投标方案及以上多合一系统(单台为1000Nm3/h或以上规格的碱性电解槽)供货的制造业绩。
注:业绩要求需提供包括电解槽、气液分离系统和气体纯化系统的销售合同(合同要求提供包括合同封面、签订日期页、签字页、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等的关键页正本原件的扫描件,同时提供电解槽制造业绩的发票、买方付款证明、出厂检验报告等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运行业绩除提供制造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设备验收单、实际开机运行照片、业主方运行时长证明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为不合格)。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投标时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材料。
(5)具有独立的实验室,有电极隔膜自主检测能力,相关实验设备齐全,并提供设备清单、照片、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要提供8款以上的不同厂家电极性能对比报告;能提供第三方组织的电解槽的HAZOP分析和SIL分析定级报告;如果测试报告不满足要求则为不合格。
(6)2022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
(7)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证明。
3.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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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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