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防盗报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6
1.项目范围

1.1采购内容: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网点及分行大楼防盗报警设施维保,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2项目预算:一年预算人民币45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预估45万元,根据招标人预算批复金额及项目开展情况决定,三年合计总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35万。

1.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4项目期限:三年。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磋商响应声明:

(1)不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2)不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不与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不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0)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为“0”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的);

(11)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1)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且服务范围里须包含安全技术防范(区域报警),同时具备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二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有1份同类经验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2.9供应商须通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渠道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6月6日20:30至2025年6月13日20:3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24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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