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沁园11-15栋修缮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项目名称: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沁园11-15栋修缮改造施工项目
预算金额:233.5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2.84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沁园片区,主要修缮改造施工内容:改造范围为11-15栋其中3栋,约70套210个单间,建筑面积约4500㎡。包括对原有房间木门、洗漱池等拆除清运,拆除原照明和插座配线,拆除并利旧安装原有弱电设备;更换全部房间门,对房间墙面、顶面乳胶漆出新,地板局部修补;洗漱间加吊顶、更换水池、安装置物架,墙地砖修补出新;部分强弱电改造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资质证书,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30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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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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