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5年电子烟分拣、送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5年电子烟分拣、送货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负责河北全省11个设区市及雄安新区电子烟物流业务,开展电子烟分拣、送货工作。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5年电子烟分拣、送货服务采购项目是指全省电子烟的分拣、售后及信息处理服务、送货服务。 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质量标准:合格 最高限价:总预算金额48.84万元,其中电子烟分拣、售后及信息处理服务最高单价限价每单18.1元;电子烟送货服务每单首重(1公斤)最高限价14.3元,每公斤续重2元;触发业务最高单价限价每单5元。(“单”是指每个订货周期每一个零售客户订购的所有电子烟数量之和。)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
2.2招标范围:电子烟分拣、售后及信息处理服务。根据电子烟统一平台订单逐户分拣相应品规、数量的电子烟产品,并做好扫码、核对、打单、贴标、装箱、打包工作;现场派驻人员,负责现场管理、业务管理、信息处理、售后服务、退换货等工作。电子烟送货服务。将打包好的订单,送货到全省电子烟零售客户处,负责提供送货包装物、填充物,承担货物全额保价(全额保价是指中标人在送货过程中造成破损或遗失的,由中标人按照货物批发价格的100%进行赔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投标人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书,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有一个分支机构领购文件后,本单位其他分支机构不予受理,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软件、专业技术和物流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行为记录;(3)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和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企业关联关系表,以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0 00:00 至 2025-06-1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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