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水厂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监测、验收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水厂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监测、验收项目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实施土地复垦工程前,应当依据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将土地复垦方案和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一并报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土地权利人进行复垦的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验收”。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正在生产的水厂铁矿应根据政府部门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需每年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同时要依据《年度实施方案》开展治理、监测工作,全部治理完成后编制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开展年度验收。
2.2招标范围:编制《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水厂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实施方案》(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2027年6月至2028年5月)、组织专家评审,报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过程中开展水质监测170点次、水污染监测34点次、土壤质量监测6点次、土壤污染监测监测22点次,合计每年232点次,三年共计696点次,取得检测报告(土壤质量、土壤污染监测因子:pH值、铬、镉、铅、汞、镍、铜、锌、砷、六价铬、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碱解氮。水质、水污染监测因子:pH值、氰化物、挥发粉,铬、镉、铅、汞、镍、铜、锌、砷);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后编制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②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须包括以下内容:土壤质量、土壤污染监测因子:pH值、铬、镉、铅、汞、镍、铜、锌、砷、六价铬、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碱解氮水质、水污染监测因子:pH值、氰化物、挥发粉,铬、镉、铅、汞、镍、铜、锌、砷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须具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实施方案、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编制两个业绩及以上,提供合同及发票。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9 09:30至2025-06-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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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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