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兰察布察右前旗玫瑰营风电场一期49.3MW发电工程改造升级项目风电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9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内蒙古华电乌兰察布察右前旗玫瑰营风电场一期49.3MW发电工程改造升级项目风电工程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玫瑰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玫瑰营镇境内。
2.2项目规模:拆除原有58台0.85MW风电机组,新建7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和1台5.5MW风电机组,将玫瑰营风电场220kV升压站内35kV-I段母线开关柜内电流互感器进行更换,同时将1#主变低压侧SVC无功补偿装置更换为1套容量为±12.5MVar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2025年6月份开工,2025年11月30日投产。具体工期以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施工(或EPC或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09 12:55到2025-06-15 16: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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