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深圳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装配式预制构件预埋件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6-09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本项目所需装配式预制构件预埋件,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项目一: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四工区,总合同额暂定为7.72亿元;包含2座车站和2个盾构区间学府路站,学府路站~深大北站区间,深大北站,深大北站~玉泉路站区间,线路长约2.4km。合同工期61月(2023年10月28日至2028年10月28日)。该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
2、采购范围:装配式预制构件预埋件。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装配式预制构件预埋件 |
综合 |
吨 |
220 |
钢板构件 |
装配式预制构件预埋件 |
综合 |
吨 |
580 |
热轧型钢构件 |
|
2 |
栓钉、高强螺栓螺帽 |
综合 |
批 |
1 |
加工预埋件所需配件 |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样品取样送检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制定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不含卸车费。以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采用一票制 。 |
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
要求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图纸深化,订单下达后5天内预埋件送达现场,供货计划依照项目通知执行。
5、交货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四工区项目,送达项目部指定地点(①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站、②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建科有限公司预制构件厂(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创新大道中国建筑绿色产业园A区))。
6、验收:验收数量按照进场实际数量,按照设计图纸计算理论重量计量(原材料允许偏差均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如有质量及重量不合格的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并由卖方自行承担费用。
卖方供货时应提供原材生产批号、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7、合同货款结算周期: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同买方办理质量验收、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收料单)。买、卖双方对当期实际进场材料数量、金额等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算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卖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支付货款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按时提供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与当期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收据,否则买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8、履约保证金:卖方在签订合同前5日内向买方提供合同额1%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1)采取履约保证金形式的应向采购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2)采取保函形式的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函原件寄往买方指定地点(保函要求必须为银行保函);
(3)卖方完成所承担全部工作内容并获得买方认可,扣除因履约问题发生的扣款后 28 个日历天内,买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或保函)退还给卖方。
9、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
(1)付款比例:买方于收到卖方提供的签字盖章的结算确认单及发票后 60 天内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 70% , 90 天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 27 %,剩余的 3% 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金将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支付,如遇买方资金实际困难,卖方同意买方缓期一月支付货款。
(2)付款方式:买方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买方贴息)向卖方支付货款。
(3)卖方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卖方也不能委托买方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买方产生税务风险,造成买方税款损失的,卖方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卖方以收到买方支付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除外。
(1)HPB300及HRB400钢筋材质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11.2.3条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9.2条的规定(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不应大于1.30.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采用带E牌号钢筋。
(2)定位型钢、耳板及栓钉材料为Q355B。
(3)预制埋件应严格依照设计加工图纸进行加工,各类型埋件首件成品要进行结构尺寸复测并送达现场监理、业主、施工单位联合验收,确保满足使用要求。
(4)所供材料均为全新材料,并完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5)要求有完整合格的产品出厂证明,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
(6)材料符合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规格、品种和性能以及国家环保的要求。
(7)装配式预制构件预埋件加工制作严格按照图纸及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加工前与需方确认加工数量及图纸尺寸,首件需送达现场联合验收合格后进场,否则需方有权拒收。
(8)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场,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9)预埋件成品首件样品配合项目验收送检,取样送检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0)预埋件成品焊接焊缝应满足国家技术标准,并通过业主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响应人应具有在地铁、铁路、市政、建筑等钢结构加工件供货业绩,且近3年内(2022年至今)供货业绩不得少于1个,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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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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