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横二路招标公告
2025-06-09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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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6(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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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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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横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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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横二路(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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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位于南海区丹灶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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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海区丹灶镇。横二路(W03)项目位于丹灶镇东部园区中部,项目大致呈现东西走向。拟建横二路为支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速度为30km/h。路线全长1294.118m。道路全线未设置平曲线。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电力工程等。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对南海区丹灶镇东部园区(一期)道路工程——横二路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本项目横二路为城市支路,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规定,本招标项目为小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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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工程位于南海区丹灶镇,涉及大涡、劳边、五金等片区。横二路(W03)项目位于丹灶镇东部园区中部,项目大致呈现东西走向。横二路为支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速度为30km/h。路线全长1294.118m。道路全线未设置平曲线。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电力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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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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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
4845339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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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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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业绩要求: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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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6-1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01 09:30:00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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