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鱼县电子信息科技中心(人才公寓)工程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嘉鱼县诗经大道与田野大道交汇处。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23585.8m²,总建筑面积57149.67m²。其中,地上42917.27m²,包括酒店式公寓面积26173.92m²,研发中心面积7265.31m²,商业面积7593.98m²,食堂面积1884.06m²;地下14232.4m²,主要用于停车人防等功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嘉鱼县电子信息科技中心(人才公寓)工程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1460日历天。

其中: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相关服务期730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108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总投资金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注明完工时间)扫描件(类似项目描述)业绩(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均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如为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联合体主体牵头人员工)。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附表。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多于2家;(2)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3)总监理工程师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R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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