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钢格栅板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1.1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钢格栅板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77
1.2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钢格栅板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共分1个包:包括:热浸锌钢格板G325/30/100 平面扁钢 Q235B+Zn YB/T 4001.1(预估重量878吨)、热浸锌钢格板G255/30/100 平面扁钢 Q235B+Zn YB/T 4001.1(预估重量261吨)、热浸锌踏步板T1 G255/30/100 平面扁钢 Q235B+Zn YB/T4001.1(预估重量20吨)、热浸锌踏步板T4 G255/30/100 平面扁钢 Q235B+Zn YB/T4001.1(预估重量15吨)、热浸锌复合钢格板HF3 G325/30/100 平面扁钢 Q235B+Zn YB/T 4001.1(预估重量150吨)。供货范围及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采购计划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钢格栅板生产厂家,在人员、机具和资金方面都具备为同等规模石油化工企业供货的能力。
2.2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3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应用业绩,并承诺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证明材料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2.5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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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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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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